吃工作餐致死能否算工伤?
在单位吃工作餐,吃鱼被鱼刺卡住喉咙致死,是否能够申请工伤认定?从理论角度来看,如无相反证据证明其非工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原因是吃工作餐是人生理必须,如同上厕所摔伤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样,吃工作餐致死致残,应当认定为工伤。而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乃至劳动工伤部门,认为这并不属于工伤,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劳动部门未认定或者拒绝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并非是所有的伤害都要认定为工伤,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能依法认定。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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