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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霸占通道、属寻衅滋事罪吗?报警后,能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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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13575773081
[湖北黄石市]
[刑事自诉]
发表时间:2024-4-10 10:18:20

邻居霸占通道、寻衅滋事罪、要报警。 邻居大冶观山小学退休教师潘某一家霸占道路(国有土地),多年来蚕食鲸吞,在4米宽的路中间建砖墙,道路只留下1.5米宽,几年后又加盖石棉瓦,石棉瓦又伸出0.3米,现又在院墙外堆砌花坛、霸占国有土地。扰乱治安,影响通行。邻居一家两代3个当老师的,在大冶市有势力,恶霸一方。恶人得寸进尺,贪得无厌,扰乱治安,影响通行。我已向律师咨询:潘某一家霸占道路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我现予以报警,要求立案。案发地点:大冶市东风路某某村x号房屋,左侧通道。 报警人:张庆锋 13575773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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