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3年11月份签订房子合同,交了首付,按月还贷,合同在市房管局有备案。
本来,合同写明2014年11月份交房,但是,在2014年10月份,4个开发商中的一个,偷走了购房款,证件,从而,房子停止工程,到如今,一直没有复工。房子情况:已经封顶,窗户安装了。剩余的工程:安装电梯,接通水电,房子外体粉刷,小区绿化。
因为房子一直没有复工计划,买房的业主们都想停止还贷,现在有的业主已经自己安装了房门,住进去了。
我想问,如果现在停止还贷,可以吗?如果现在搬进去住,在法律层面允许吗?如果停止还贷,是否意味着房钱两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