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保险和年检标志以及机动车登记证等,全都是伪造的……这辆由常德男子罗某花3500元买的“全身”造假黑车,在1月10日上路行驶,被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查处,罗某受到了罚款35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严厉处罚。
1月10日,常德经开区交警大队在辖区海德路开展“百日安全行”整治行动,民警发现一辆湘H7××76银色海马牌小车行驶状态异常,随即将该车拦下检查。经查,驾驶人罗某提供的行驶证标明的车号是湘H7××76,但警务平台上的信息显示该车已注销。而且该车的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码都与行驶证上标明的号码不同,确认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造假。
民警又进一步检查发现,车内挡风玻璃上张贴的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都是伪造的。罗某交代,该车是从一名鱼贩子手中花3500元买的,当时对方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交强险等证件,为了开车上路,就用了假行驶证、假保险和假年检标志,以及假的机动车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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