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2011年购买商业楼一套。按照合同开发商3个与完善水电暖,达到使用标准。我已经交了一半的购房款,但是直到现在开发商都未能履行合同,所有水电暖都是住户自己找到相关单位协商。政府定性为危楼,要求整体加固。2012年对该楼用围网隔离,商家无法工作买卖至今。但盖楼建设期间政府部门未下达任何楼房不合格公告,直到楼房大部分售完,才下达警告,要求马上搬离。对商户造成很大损失。现在又改口安全正常楼,期间未对楼房有任何加固措施,现在楼房无水,无暖,无法正常使用。开发商不见,无法退房。政府不管,现在住户应该怎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