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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13年养猪将100多头猪卖给猪贩子老熊价值52000元人民币,但没给钱,到他家问了两次,没给。现在去他家找不到人,电话打不通。我该如何办?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具体文书可以通过公告送达。但是要注意有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自债务到期之日进行计算,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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