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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我三叔去世了留下房子,房产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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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河北石家庄市]
[继承问题]
发表时间:2015-7-22 9:48:40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今年正月十六我三叔死了,我三叔没有子女和妻子,是我的哥哥替他处理的一切后事,他生前住在我爷爷留下的老宅子,我爷爷有五个子女,两个女儿三个儿子,以前是三个儿子平分这个房子,现在我二叔要拆了老房子,并要我三叔的那间。可是我们觉得我三叔那一份应该属于我哥哥,因为我哥哥是按照儿子的身份给他处理的后事。我想问一下我三叔的那间房子到底归谁?我二叔这样强行拆除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
唐泠律师
[上海上海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你的描述,你三叔生前是否有订立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若未订立遗嘱,三叔父母是否还在世?若父母在世,按照法定继承你三叔的财产由其父母继承。若父母不在世,按照法定继承,由你三叔兄弟姐妹和三叔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建议协商解决财产继承问题。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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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上海邑鼎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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