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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2013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是步梯楼的八楼(顶楼),买的时候售房人员告诉我说,能办房产证,并且承诺在半年内开正规发票给我(因为我要用发票去办理住房公积金),合同我也签了,签了合同卖方人员说要拿到房产局备案再给我合同。但到现在发票也没能开给我,签的合同也没给我,并且合同都还没拿到房产局备案。现在才听说八楼是违规建房根本就不能办房产证。另外现在房子还还漏水了,家中装修的全被毁了。我想咨询下,我想退房,要求退回我的购房款,并且按银行利息算利息,同时赔偿我的装修损失等,不知道可以不?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价款,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
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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