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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店被朋友恶意欠钱不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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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李俊祥
[湖南苏仙区]
[经济诈骗]
发表时间:2016-10-20 18:40:04

我开了一个体育彩票店,今年七月份的时候被一个朋友连哄带骗一共赊欠了有一万余元,刚开始的时候还会接电话回信息,到后来就电话也联系不上了,信息也不回了。欠钱的事情他自己承认,但是没有写欠条和借条,但是票据那些都还在,现在就是赖着不还,人已经消失找不到了,但是电话和微信还在用,联系他就是没一点回应。已经三个月过去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江苏江苏省]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对于对方欠你钱的事实,建议您补充收集整理证据后向对方催讨,如催讨不成,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将所欠款项及时归还。相关的电话录音和微信通话都可以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在没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且能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的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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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执业机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回复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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