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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奖多少不重要,你不觉得学生举报食堂阿姨很可怕吗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10-27 14:24:53>跟律师谈谈<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微博网友“@直播成都”爆料称,成都文理学院一名女学生在学校食堂吃饭时,因未带饭卡让食堂阿姨帮忙刷卡支付。在将餐费微信转账给食堂阿姨后,该女学生举报对方私收现金,导致食堂阿姨被学校罚款2万元,举报人则获得2000元奖励。

    这一消息见诸网络后,引发网友强烈关注。目前,这一事件还没有最终定论;涉事学校成都文理学院则两次发表声明,企图从此事中开脱责任;当事女生也未对此次事件对外界表露任何态度。

    无论这一事件最终结果是什么,仅就目前已知信息而言,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不容忽视:一方面是学校这一强制规定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则是学生是否存在举报、打小报告的行为。

学校的甩锅通报到底在逃避什么?

    自事件经网友爆料后,成都文理学院连发两份通报,回应社会关切。第一份通报内容简短,直接否定了网传文章内容,称“经查,不存在上述事实”。第二份通报,则将学校自身从这一事件中“抽出”,声称涉事食堂阿姨非学校员工,并要求承包该校第一食堂的某餐饮管理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其引进商家的经营行为。”此外,在第二份通报中,成都文理学院认为,不存在舆情所言“对食堂阿姨罚款20000元”的事实,也不存在舆情所言“对举报者进行奖励2000元”的事实。

    成都文理学院的否定,能视作是这一事件的调查结果么?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对于这一涉及学校经营切身利益的事件,通报声明不能自说自画。我们尊重学校发表声音的权利,但也请拿出有理有据的事实证明,或者由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等第三方单位介入调查。毕竟目前诸多事实指向了学校所否认的罚款及奖励的事情,可能确为事实。

    据一份发布于2016年12月13日,由成都文理学院后勤处等发布并加盖公章的通知显示,“严禁食堂窗口使用支付宝、微信、美团外卖等公众平台支付餐费。一经发现查实,罚款20000元/次”。既然学校有过先例,那么这一事实就不能被忽略不提,起码学校若要是自证清白,也应该“理直气壮”地表示曾经有过但已经废止。现在急于撇清否定,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

    众所周知,餐饮行业是一个利润率较高的行业,尤其是高校食堂,由于基本不存在竞争,且消费客源数量稳定又庞大,再加上拥有一定程度的财政补贴,可以说是一个众人争抢的“香饽饽”。因此,学校食堂及负责管理的后勤部门往往容易藏污纳垢,存在腐败和权钱交易现象。

    而强制学生就餐使用饭卡,明面上看似是为了避免现金交易带来的食品卫生问题,还可以限制校外人员校内就餐引发矛盾。但私下里,强制饭卡消费的功能,则是为了方便学校方面抽取档口营业额提成——只有所有账目经过校方结算系统,而非通过第三方支付直接进入经营者口袋,学校才能保障其利益收成。

    因此,成都文理学院急于否定,显然逃脱不了学校在过往食堂管理上可能存在的金钱利益问题,担心在此次事件发生后被顺藤摸瓜。更何况,这样的行为虽然属于企业罚款权,但目前已无任何法律法规为企业行使这一权利背书,2万元的巨额罚款显然已经超出社会认知。

对告密行为的恐惧,才是引发网友关注的根源

    当然,若这一事件仅是挖掘出高校管理乱象,显然不会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这并非不可解决且急迫的问题。学校的急于甩锅,恐怕也脱不离该校教育价值观的扭曲。

    在这一事件中,女学生被指忘带饭卡让食堂阿姨刷卡帮忙支付,随后通过微信转账餐费,并将食堂阿姨举报。成都文理学院的回应,既没有还原真实情景,也没有明确否认女学生因举报而获得奖励2000元。这样的含糊态度,无法还原事件真实情景,更无法帮助女学生走出是非境地。

    在没有明确事实结论的前提下,女学生的这一举动要么被视作寓言故事中的“农夫与蛇”,要么被视为为了奖金听从学校指令进行“钓鱼”行动。毕竟,媒体调查发现,2017年该校曾发布通知,鼓励全校师生监督食堂营业窗口,“凡发现食堂营业窗口收取现金的,应向后勤处膳食科进行举报。经核实将对举报人进行200元/次的奖励。”

    结合前文所述说学校对食堂不准使用第三方支付的“严苛”管理,加之学校曾经花钱鼓励学生举报问题的制度,此次事件女生为了奖励而作出有违道德伦理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学校通报的含混不清,更深次的实质问题是为了开脱自身在教育和学生管理方面的责任。

    得区分,举报的目的若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那是应该给予支持并肯定的;若是为了某一方谋取不伤及社会公众利益,即私利,那么此时举报的性质则于告密并无两样。对于告密行为,自古以来都是被唾弃的,学校若是鼓励学生告密这样一个怂恿作恶的行为被坐实,其还有何颜面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

    当然,学校有学校的错,学生有学生的错。确实,举报学生的动机暂无法判断,但无论是服从学校安排去“钓鱼”,还是自己就是为了钱突破人伦底线,本质上都是有一样的恶。哪怕涉事女生并未获得任何奖励,这种“以怨报德”的行为不可怕吗?

    大部分大学生在法律意义上已经成年,作为成年人,应该拥有成熟的价值判断。倘若价值观已然败坏,则批评涉事女学生何来跑偏。媒体曾经有言,恶批公权,善待私权,但当目前类似事件高发,恐不是一个个体性事件那么简单了。

    人的变化,必然受制于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今年,国内某高校老师因对学生上课不听课玩手机而表达了不满,并说了几句话,就被学生告密报复,宣称该老师有严重的价值错误。该老师最终被处分。在社会文化文明高度建设发展进步的现今,依旧能够发生这样令人所不齿的事情,谁敢信?而当这样的事情零星的出现,就不得不注意现实环境的因素了。

    毕竟,历史上,在某些特殊时期,告密揭发一度成为人们为了生存的手段。在中国古代各朝各代,告密很多时候被统治者当作权术而大肆使用,比如汉武帝时期的“算缗”和“告缗”令,比如明朝的东厂。而在封建王朝覆灭后,这样的风气仍旧有着现实土壤。

    因此,就有论者称,古代儒家花费精力在这一问题并不是因为他们法盲,而是他们在担忧人伦底线,“父为子隐”“亲亲相隐”等说法便是印证。

    人民日报在2015年曾刊文称,“不告密、不揭发,与其说是一种可贵品质,不如说是一条道德底线。告密成风的社会,是人人自危的社会,告密使人与人之间失去基本信任,甚至相互侵害,冲击人们的价值判断,毁掉社会的道德基础。这条底线,在大学里首先应该明确、清晰起来。”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也在该校财政金融学院2018届毕业典礼上讲话表示,不告密是你们应坚守的人生底线。

    故而,成都文理学院一事的意义已不仅仅在于对学校制度有问题,女生个人道德是否有问题的讨论,更在于成为判断社会是否“生病”的一个标尺。历史上因为告密给人们伤痛,太多太多,由这一事件引发的社会讨论,其意义对于当下社会的发展,将是不言而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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