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虚假报告、隐瞒不报财产情况,不按时偿还申请执行人的本金30万元及利息,近日,怀化中院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汪某某决定拘留15日。
据悉,在此案中,被执行人汪某某自愿于2015年8月20日前偿还申请执行人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但汪某某到期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怀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7月26日,怀化中院依法向汪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汪某某报称自己无任何财产。经查实,汪某某年收入近10万元,属虚假报告隐瞒不报财产情况。怀化中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其态度十分恶劣,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决定对汪某某拘留15日。
目前,被执行人已归还利息10万余元,本金部分用房产办理抵押贷款予以盘活,相关工作正在积极配合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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