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9-26 12:01:25>跟律师谈谈<
砍伐自家承包的树木也构成犯罪?9月19日,如皋法院公开审理陈某滥伐林木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陈某系海门人,2014年11月14日、21日,他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指使工人在海门市临江镇某河堤地段砍伐登记在其名下承包期已过的意杨树88棵,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砍伐的意杨树木的立木体积达40余立方米。
庭审中,陈某对自己私自砍伐案涉树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面对公诉人的讯问,他承认自己确实知道砍伐树木应该办理许可证,只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以为自己与海门市水利局堤防管理所签订的防护用材林(意杨树)承包管理合同虽然已经到期,但案涉树木是自己种的,产权就是自己的。同时也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此次砍伐的树木中有些已经坏死,可能不会有人追究,遂两次领着工人砍伐案涉树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40余立方米,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滥伐树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滥伐树木‘数量巨大’,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所列出的情形,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遂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咨询提醒,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成套的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非法采伐林木。即便是自己种植的,也不能随意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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