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6-29 17:26:57>跟律师谈谈<
7月1日起,支付机构将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未达到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福建,对医患纠纷作失实报道的新闻记者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从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规将于2016年7月开始实施。 网络支付新规 于7月1日正式实施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生效,支付机构将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根据 《办法》要求,届时未进行实名登记,支付宝、微信账户将受限。距离“史上最严”支付新规只剩2天时间,如果到时还没完成实名认证,那么消费者将会受到哪些影响呢?
《办法》要求,支付账户将严格实行实名管理,并按照三类支付账户分级管理。如果用户身份验证情况未达到《办法》所规定标准,会影响支付账户部分功能使用。
①开设Ⅰ类账户可以采用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比如居民身份证信息,这类账户付款限额是自账户开立起累计1000元;
②开设Ⅱ类账户需要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账户付款限额为每年累计10万元;
③最严格的是开设Ⅲ类账户,它需要面对面验证身份,或者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付款限额是每年累计20万元。
图自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官方微博@央行微播
据微信客服介绍,如果用户不实名,微信支付功能可能受到限制,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收钱、使用零钱发红包等功能可能会受到限制。
受限制的用户可以通过实名认证获取更高权限,也可以通过微信绑定银行卡完成支付。据悉,之前在微信支付添加过银行卡的用户都是实名用户,即使之后解绑,也已经完成实名,无需再绑卡。
具体操作来讲,用户先打开微信,打开“我”的页面,点击“钱包”,选择银行卡之后进行绑定就可以了。而如果绑定的银行卡不是本人的,需要注销微信支付账号后重新绑定持卡人银行卡。
支付宝方面表示,不实名认证的账户将无法收款。根据央行规定,如果单笔收付款超过1万元,月收付款超过5万元,则暂时无法收、付款,需要完成升级认证才可。升级认证是指在完成实名认证之后,通过上传头像等进一步完善信息。
支付宝用户进行实名认证,需要登录手机支付宝,点击【我的】-【头像栏】-【账户详情】-【身份信息】,之后按照页面提示操作。
按照央行规定,境外用户使用人民币钱包,也需要符合实名制要求,与内地用户一致。对此,不少居住在国外的消费者表示,因为一定要绑定国内银行卡,由于不在内地、换手机等原因,无法验证信息,会导致无法实名认证。
据《办法》规定,III类账户需要5重实名认证渠道,如身份信息认证、银行卡认证、电话号码认证等。而一些消费者表示,害怕绑定银行卡、输入身份证等之后,个人重要信息遭到泄露,用户的配合程度也影响了实名认证工作的推进。
事实上,实名认证可以更好地保护用户账户安全。
微信客服介绍,实名认证的目的是验证用户所绑定的账户是否属于本人,确保账户中的资金只可被提现到用户本人的银行卡中。
蚂蚁金服国内风险管理部资深经理郑亮曾表示,《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建立更安全的风控模型,有效降低网络支付安全的风险性,实名后盗刷将很难实现。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秘书长蔡洪波也表示,“‘限额’就像交通管理中的‘限速’,是常规性安全管理措施。网上交易限额高低与账户实名程度、安全性等是正相关的关系”。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对于长期以来存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顽疾,有针对性地作了回应。
新修订的“办法”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办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新修订的“办法”明确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来编制真实、实用的预案。
新《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
7月1日起施行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发布第9号总局令,新的《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原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2月7日颁布的《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共6章41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7个方面:一是规范新闻出版统计的有关概念。二是进一步明确设置统计机构、配置统计人员、保障统计经费的要求。三是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保障。四是加强了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五是调整了有关机构的表述,完善了有关机构的职责要求。六是加强了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七是增加了统计违法行为的种类,加重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
据中消协发布的《保健食品消费者认知度调查报告》,约七成消费者对国内保健食品市场总体评价“不太满意”,认为国内保健食品市场存在虚假、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现象时有发生。《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将有从根源上管控此类事件的发生。
税总发布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
7月1日起施行
文件指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当加强案源管理工作的联系与协作,建立健全国税、地税案源管理合作机制,实现涉税数据、信息和线索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税务局应当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税收大数据为支撑,以风险推送、外部转办、稽查自选为重点,以打击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为目标,注重处理结果的分析反馈和增值使用,形成风险闭环式案源管理的新格局。
交通运输部
7月1日起载货集装箱将实施强制称重
为防止因集装箱超重或船舶积载不当导致船舶发生破损、断裂或沉没事故,自今年7月1日起,载货集装箱在交付船舶运输前将强制称重,以供准备船舶积载计划时使用;对于未按要求提供重量验证信息的载货集装箱,不得安排装船。这一要求的根据是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于2015年通过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VI/2条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强制生效。
质检总局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7月施行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届时,未经准入的境外粮食不得进入中国市场,只有经过风险分析并由输出国官方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粮食方可输往中国;出口企业应输华粮食应满足中方质量要求的责任
。新办法拟通过准入制度、检疫许可制度控制源头风险。准入制度指未经准入的境外粮食不得进入中国市场,只有经过风险分析并由输出国官方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粮食方可输往中国,也就是要求输出国官方承担源头管理责任。检疫许可则是要求,已准入粮食输往中国前,还需申办检疫许可,明确出口企业应输华粮食应满足中方质量要求的责任。
食药总局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于7月1日起施行
《办法》一是明确注册申请人的条件;二是明确注册申请的基本要求;三是明确现场核查与技术审查要求;四是明确注册申请及批准时限要求;五是明确临床试验要求;六是明确标签和说明书相关警示要求;七是明确注销注册证书具体情形;八是明确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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