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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红色预警,云法律为您生活指南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3-12-20 11:09:07>跟律师谈谈<

    酷暑来临,热浪袭人,杭州气温持续攀升,昨天温度已达40度,个别区域地表温度已超过70度,预计未来几天还将持续高温。在炎炎烈日下,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协警、电力抢修工等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依然冒着高温坚守岗位奋战在一线,为维护城市秩序和提供给市民便利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此,云法律网的小编对你们在烈日下工作表达诚挚的敬意,同时也为你们介绍一下高温中的注意事项及相关的权利。
   
(一)高温中的注意事项

    高温下我们不仅需要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更要了解一下高温工作的一些注意事项,下面由云法律网的小编为各位简要介绍一下。
   
第一、普通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要注意在户外工作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切忌在太阳下长时间裸晒皮肤,最好带冰凉的饮料;二要注意不要在阳光下疾走,也不要到人聚集的地方。从外面回到室内后,切勿立即开空调吹;三要尽量避开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这一时段出行,应在口渴之前就补充水分; 四要注意高温天饮食卫生,防止胃肠感冒;五要注意保持充足睡眠,有规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强免疫力; 六要注意对特殊人群的关照,特别是老人和小孩,高温天容易诱发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和小儿不良症状; 七要注意预防日光照晒后,日光性皮炎的发病。如果皮肤出现红肿等症状,应用凉水冲洗,严重者应到医院治疗;八要注意出现头晕、恶心、口干、迷糊、胸闷气短等症状时,应怀疑是中暑早期症状,应立即休息,喝一些凉水降温,病情严重应立即到医院治疗。
  第二、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因为高温作业使人体产生一系列的生理改变.当机体获热与产热大于散热时体温升高,因大量出汗造成机体严重缺水和缺盐、心脏负荷加重、心率增加、血压下降,食欲减退、消化不良,严重时还可导致中暑。防暑降温措施为,合理设计工艺流程,隔热及通风,加强个人防护及医疗预防。高温作业工人排汗量明显增加,其增加量与劳动强度成正比。排出的汗中含有大量盐分,大量排汗使体内盐分丢失,因此,高温作业工人在排汗量较大情况下,及时补充适量的水分和盐分对维持身体健康十分必要的。
   饮水是最常见,也是最简便的补充水分方式,但不恰当的饮水不但不能使高温作业者补充已丢失的水分,反而会损害健康,甚至诱发中暑。高温作业工人恰当的饮水应遵循三条原则:1.补足补够原则。一般来说,要比平常每天多饮水3-5升,食盐20克;2.饮水方式以少量多饮为宜,暴饮会加重心、肾和胃肠道负担,又促使大量排汗;3.饮水和补盐同时进行,不能单纯补充水分。单纯暴饮淡水会引起热痉发(中暑)的发生,故以含盐饮料为佳。含盐饮料种类很多,既可自制,也可直接购买成品。含盐茶水、绿豆汤既方便自制,效果也十分可靠,值得推荐。

   
(二)高温作业劳动者的特权和用人单位的义务
   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逐渐升高,高温作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为了给职工更多的保护,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公司、企业应当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津贴、防暑物品、根据情况适时调岗。下面由
云法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一下高温作业时劳动者的特殊权利和公司应尽的义务。
   特权之一:缺乏保障 有权拒绝上班
   一方面,《劳动法》第54条规定:“用人单λ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即在没有防暑降温设施或高温防护条件,可能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冒险作业,公司不能以此为由给与处罚。
   特权之二:身体不适 有权要求调岗
  根据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等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的,应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应当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员工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员工工资。
   特权之三:防暑费用 不得冲抵津贴
   公司无权以防暑物品费用冲抵高温津贴。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特定温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即高温津贴与防暑费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即使用人单位已经提供充足的防暑用品、药物和饮料,也应当依规定及时以货币形式足额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特权之四:中暑伤亡,当按工伤论处
  公司应当对刁某作出工伤赔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内包括了“中暑”。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要积极为劳动者进行职业性中暑的诊断、鉴定。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安监总安健印发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作业的要求作出了详细的规定,特殊行业领域也对高温作业作出了相关规范。公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法定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面对四十度的高温,各行各业劳动者仍然冒着高温坚守岗位。在道路上,身披橘色马甲、头顶斗笠、戴着手套的环卫工人,冒着炎热酷暑、汗流浃背,为城市换来了清洁;公交车上,公交司机不论天气多么炎热,他们依旧保持着心平气和、不急不躁的开车心态,他们不仅要经受高温的天气的“烤”验,还要为乘客提供耐心、优质的服务;出租车司机整天奔跑在大街小巷,用辛勤的劳动、优质的服务换来了市民出行的便利;在各道路路口处,交通警察冒着高温,保障各道路的畅通。还有建筑工人,维修人员,快递员等等,各行各业的你们冒着高温坚守着自己的岗位,为这个城市贡献者自己的力量,在这里,云法律网的小编再次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同时希望大家保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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