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3-1 18:08:57>跟律师谈谈<
在当今社会,有些夫妻会在买房子时,房产证上登记子女的名字,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打算离婚,那么房子该怎么办呢?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怎么处理呢?是否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房子就属于哪一方呢?亦或是孩子根本就没有经济能力缴纳房款,房子就应该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一人一半呢?云法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相关案例】
文小姐与丈夫李先生婚后出资40万元,以8岁女儿的名义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办理了产权证登记。后文小姐和李先生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但就该房产的处理产生争执。文小姐认为女儿随她生活,房子应当归自己;丈夫则提出女儿根本没有能力购房,房屋实际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该房屋产权属于8岁的女儿。
【律师看法】
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夫妻离婚无权分割。
很多父母将房产登记在子女的名下,面临离婚,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离婚能分割吗?根据我国《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为双方孩子的,而不是夫妻。
夫妻将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赠与关系成立。如孩子尚未成年,其财产由监护人代为管理。因此,夫妻离婚无权分割。
【意见分歧】
不少人认为,孩子只能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孩子的份额就相当于白白送给了另一方。因此,在子女产权份额上,可能会产生争议。比如,他认为,虽然孩子的名字在产权证上,但其实孩子并没有出资,也不可能出资,实际房子应该是夫妻两个人的。如前所述,产权人以产权证的登记为准,如果子女是产权人,作为权利人登记在房产证上了,即使子女没有出资,子女的产权份额也应该得到保障,夫妻即使离婚,也没有权利侵犯子女的产权权益。也就是说孩子的监护人也是直接抚养孩子的抚养人对房子具有居住权而不会有所有权。
【小编寄语】
总之,应对房产证上有孩子名字的离婚纠纷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链接】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房产实行的是登记主义原则。即房子的产权归属一产权证登记为准,只有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才是房屋的所有人。
我国《民法通则意见》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未成年子女虽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接受赠与是一项民事权利。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未成年人也是有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即使是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也不能随意处分子女的财产,除非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除此之外,如果监护人任意处分未成年人的财产,对未成年人利益构成损害的,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所谓的“为未成年人利益”主要表现为父母出于未成年最近健康成长或受教育等必要,如上学、治病需要大笔费用,未成年人致人伤害,须支付大笔赔偿费用,未成年人的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父母代签协议等。除上述情况外,父母不能以任何理由出卖、赠与、分割、设定抵押等处分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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