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21-9-11 10:02:29>跟律师谈谈<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要点:浙江**材料有限公司与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在涉案《人员服务协议》中约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员工为浙江**材料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提供专业的开发和技术顾问服务,浙江**材料有限公司向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报酬,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向浙江**材料有限公司派遣拥有具备合适能力和经验的员工提供专业服务。该协议项下的费用支付以实际所派人员数量及派遣天数为主要依据,而非以某个软件开发完成作为结算条件,显然该协议未涉及到具体的软件开发任务,系劳动派遣协议。因此,本案涉案协议为派遣能够提供专业开发和技术顾问服务人员的劳动派遣协议,并非具体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协议,故本案纠纷不是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而是劳动派遣合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知民辖终1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浙江**材料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根据已查明事实可知,依据浙江**材料有限公司与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涉案《人员服务协议》可知,浙江**材料有限公司与杭州**科技有限公司在涉案《人员服务协议》中约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派遣员工为浙江**材料有限公司信息管理部提供专业的开发和技术顾问服务,浙江**材料有限公司向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报酬,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向浙江**材料有限公司派遣拥有具备合适能力和经验的员工提供专业服务。该协议项下的费用支付以实际所派人员数量及派遣天数为主要依据,而非以某个软件开发完成作为结算条件,显然该协议未涉及到具体的软件开发任务,系劳动派遣协议。因此,本案涉案协议为派遣能够提供专业开发和技术顾问服务人员的劳动派遣协议,并非具体的计算机软件开发协议,故本案纠纷不是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而是劳动派遣合同纠纷。同时,该协议第8条约定:协议项下发生的各种纠纷,双方可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该约定并不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浙江**材料有限公司与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均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因此,本案应当按照当事人前述约定,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而不是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本院裁定如下:
一、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浙01民初2269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审判长 徐卓斌
审判员 邓 卓
审判员 雷艳珍
二〇二〇年三月四日
法官助理罗瑞雪
书记员郭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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