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21-8-8 10:20:39>跟律师谈谈<
评析:我国法律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有明确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同时,《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明确在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进行补偿的具体计算依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的争议,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吕某与某科技公司自2015年7月1日起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约定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方法。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吕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科技公司支付2018年年休假补偿。科技公司对其主张不予认可。
【法院认为】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本案中,双方确认吕某2018年未休假1天。故法院判决科技公司按照吕某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吕某2018年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知识拓展】
1.《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实践中,职工未休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是按照正常月薪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因此在计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时候,另行支付200%的工资即可。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可见,单位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职工本人愿意不休,二是职工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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