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3-18 20:34:22>跟律师谈谈<
编者按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努力做一件事情——寻找法律的印迹。
我们希望能找到这个时代最具代表性的法律人,逐一做贴近访谈,聊业务,话学养,侃人生,谈理想……
成功者的经验虽不可复制,却可以借鉴;虽无法模仿,却可以汲取。
听大咖们分享快意人生,与所有爱学习的法律人共同进步!
本期推出蔡华专访——《蔡华:法律人独立人格的缺失是导致冤假错案的根源(上)》,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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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华 —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副会长
北京尚权(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米六的身高,一米八的气场。”
这是一位相熟的朋友对蔡华律师的评价。凡有他出现的场合,他是很难不被注目的一位,尽管个子不高,身形不大,但中气十足的嗓门,幽默风趣的谈吐,瞬间就令他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理性不失性情,融通不失坚持。”
这是朋友对他的第二个评价。这,差不多就是武学的境界了。
事实上,蔡华律师曾经还真是武术的“练家子”,“少林拳、武当剑、少林棍、武松脱铐……包括江西老家流行的字门拳(字门八法)都练过,但现在是全都忘了。”或许,早年的练家子手艺确如蔡律师所言都荒废了,但侠者的风骨似乎早已融入他的执业风格。在办理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期间,他以律师的职责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案子归案子,除了不戴手铐,办案之时都是平等的人。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重要案犯刘维的辩护律师,两人能以男人间的交流与然诺走完似乎是注定的法律流程,争取其法定的基本权利与尊严,甚至在二审过后,刘维还很在意蔡律师是否还会来探望他。
蔡华本人也从不讳言自己的侠士情结,小时候特别喜欢看武侠小说,一直有一个侠客梦,总觉得那些侠士身上有着别样的风骨。他的办公室有两件“法宝”格外醒目,一柄一米多长的宝剑,一幅著名法学家贺卫方先生题写的“弹剑啸风”书法:
我自狂笑傲苍穹,
弹剑啸风竞风流;
自古英豪多蹇难,
扶正黜邪永不休。
近30年,他快意办案的战绩可谓不胜枚举: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湖南临武城管致瓜农“死亡”案、深圳光明滑坡重大责任事故案、缪新华杀人冤案……
成绩的取得源于执业原则的坚守,多年来,他一直秉持“沟通不勾兑、交流不交易、对话不对抗”的“三不原则”。西南政法大学徐静村教授曾经说的一句话:“刑辩律师要有侠骨仁心”,蔡华律师特别尊崇。他认为这个理念对他的影响就是,坚持对生命、自由和尊严保持最大的尊重。
= 抱住风云访谈 =
南下深圳:从门可罗雀到一炮打响
抱住:我们看您的简历,1989年开始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先后兼职于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法律顾问处、江西胜利律师事务所,1998年专职成为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刑事部主任。并多次参加律师辩论大赛,都是拔得头筹,还是首届 “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全国32个“优秀辩手”之一。可以说您在江西的律师江湖已经很有名气了,为什么要选择南下陌生的深圳?
蔡华:我到深圳应该是2002年。那时刚刚参加首届“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那个时候总觉得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就想找一个更广阔的平台,去施展自己的一种能力。我当时所在江西的华星律师事务所,在江西来说是一个比较好的律师事务所。但鹰潭是江西省最小的一个地级市,蛋糕太小,要发展总得把触角伸出去。当时我们合伙人就商量,想在上海和深圳之间选择开设一个分所。我选择深圳,另外一个律师到上海考察,最后还是选择了深圳。所以我就以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身份来到这里。
抱住:最终选择深圳,而不是上海,出于什么考虑决定的?
蔡华:上海的文化底蕴确实比深圳要厚得多,但外来人融入进去的可能性或者困难要比深圳难一点。我们认为深圳是一个更加开放的大都市,看中的就是这个城市的年轻和充满活力。
抱住:您到深圳发展后立马就打开了局面吗?
蔡华:压根就没有想到有那么苦。租好了律师事务所,然后坐等在办公桌前。不瞒你说,四个月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个人到律师事务所来跟你谈一句法律。那种郁闷啊!都快要神经病了。
那时真是特别难,零起步:没有人脉资源,没有地域优势,原来在家里积攒的一切经验,在这用不上。案源为王,没有案子,你有经验有什么用?经济条件上,到深圳来吃喝拉撒全是要支出的,相比以前自己家在那里,有房子,住房不用钱。到深圳一切都要开支。当时我们的开支都拿小本本记,连坐公交车的几毛钱我都记录的。
抱住:不容易。还记得第一个客户吗?
蔡华:到深圳四个月后,一个律师朋友到所里来探望,看到这么困难,表示了安慰。当时他接了一个电话,我听到他在电话里说:“这样吧,我给你介绍个律师,你到哪里哪里去找他”。大概一个小时后,那个咨询人(当时还不叫“委托人”)来了,我跟他就一个劳动争议的案件谈了两个多小时。
把他送走以后,内心那个欢呼啊!终于可以谈法律了,终于像个法律人了,那种激动简直无以言状!
抱住:这个咨询人后来委托你了?
蔡华:没有,因为我讲得太详细了,他自己去玩了(笑)。
抱住:这件事是不是也给您提了个醒,今后对待客户咨询要像猫教老虎那样留一手?
蔡华:其实在律师界很多人都有这种想法,人家来咨询的时候还是不要和盘托出,要有所保留。但我的想法是,你问的所有问题,只要我能解答的,在我的知识框架内,我能够完整回复你的,我不会有任何的保留。为什么呢?我觉得他们来咨询你是因为你是个专业人士,如果你说有所保留的话,对这份专业人士的执业伦理是不是存在合乎的问题。当然我觉得我和盘托出很多东西的操作是要技能的,也可以自行去做,但也可能做不好,回过头来还得找律师。总之我不太赞同那种回答人家咨询问题的时候,还留一手的做法,就好像医生给人家看病,你留一手人家命就没了,我不赞同留一手,还是和盘托出。我觉得跟人家交流,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善良最重要。除此之外,这个蒙一点、留一点、骗一点,我觉得都不是我们这个行当所应有的品质。
抱住:那么您在深圳第一单业务是怎么打开的?
蔡华:讲来也挺可笑,也是一个不成功的业务。是一个业主的集体诉讼,他们跟开发商之间发生了矛盾,业主们推出的代表来跟我谈案件,案件分析非常透彻,没有任何问题。最后谈到律师收费。我报了一个价,然后那个业主代表笑眯眯地问我:“你知道这个案件在深圳找其他的律师该收多少费用吗?”我说我当然知道,不会少于20万。
然后他说,你为什么5万元就愿意接受这个案件?我说说实话,这个案子中,你们业主的权利都受到了侵犯,你们业主的律师费用是一家一户凑出来的,而我来办这个案件, 5万块钱应该就够了,不需要让你们花费太多。
你知道业主怎么说?他表示非常感谢,但同时表示:“没有这么善良的人。”我说你什么意思?他就不说了。后来就没有来找我了。
据我所知,这个案件最后是40万元的律师费。
通过这件事,我也在想,我是傻呢还是善良呢?明明我真的是为他着想,觉得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我作为律师少收取一点,是表达我的一种善意。但这种好意并没有换来一个好的结果,反而让人家感觉到你没能量。
抱住:金钱有时候是能力的代名词。您后悔当时开价太少吗?
蔡华:不后悔。如果我的服务和能耐或者案件难易程度,值不了40万,而我却报40万的价格,我就会觉得欺骗了当事人,也欺骗了我自己。所以我不会报这个价。
抱住:这个案件对你后来的收费是不是有很大的触动?是不是也会平衡很多的因素?
蔡华:没有,我行我素,我依然是我。反正就是凭良心去做事。我最大的缺陷就是不会谈收费,谈不来钱,总觉得谈钱就伤感情。
抱住:但那也是对您劳动的回报,智慧的回报。
蔡华:这个可能还真的要有商业智慧商业意识的人才能做好。我现在谈案子谈收费,并不是冲着钱去,是冲着这个案件本身,有没有做好的可能性或者希望。还有一个,我还得看我的委托人,自身的条件怎么样?我们历来反对砸锅卖铁去请律师打一场官司。人有多大的能量,就做多大的事情,不能够影响尚在自由当中的这些人的生活。所以收费这个问题我永远都搞不好。
抱住:您在深圳真正代理的第一起案件是什么案件?效果如何?
蔡华:现在说在深圳真正起步的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我记得很清楚是龙岗的一个案件,当时庭审非常激烈,审判长都直接跟我交锋了,问我很多问题。我当时的想法是完了,这个审判长直接问我问题了,我的意见可能就不会被合议庭采纳。但出乎意料的是,我的所有辩护意见都被合议庭采纳了,最后检察院撤回起诉。按照我们的说法,其实就是无罪啊。这个案件让我感觉到深圳的法官很可爱。他们审案子还真有他们那一套,他会直接跟辩护人进行沟通,在法庭上直接沟通。你认为怎么样?你到底想要什么?你的理由是什么?这个案子对我的触动非常大,对我以后走专业化的道路都起了很大作用。
这就是我在深圳的第一单案子,应当说是大获全胜。
抱住:您最终选择做刑辩律师,跟这单大获成功的案件有关吗?
蔡华:这倒没有太大的关联性。我选择刑事辩护的理由很简单,就是觉得刑事案件关乎着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有原罪,每一个人都可能会受到司法机关的追究。那么,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其实比什么都重要,这是我最在乎的。所以我选择刑辩,就是选择对生命、自由、尊严的捍卫。
抱住:您的办公桌上摆放着一把宝剑,您的网络昵称取名为 “弹剑啸风”,您有一个武侠梦?
蔡华:你看,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应该都看了很多金庸、古龙、梁羽生的武侠小说,有些甚至不止看一遍两遍。作为当时的年轻孩子,这种武侠梦肯定有的。我不但有武侠梦,还练过武术,比如少林拳、武当剑、少林棍、武松脱铐,这些我都练过。还有我们江西的字门拳,也叫字门八法,都练过。但现在全都忘了(笑)。
那个时候,特别崇拜小说里面那些侠士,总觉得他们是仁心侠骨。关于“仁心侠骨”这四个字,西南政法大学徐敬春教授曾说过一句名言:刑辩律师要有仁心侠骨。我总觉得,刑事辩护与武侠精神是有一定的相通的。
“说律师该说的话,做律师该做的事”
抱住:看过关于您的报道,您在执业理念上奉行“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信念,您在执业的时候有没有遭遇过职业权利受侵犯的情况,您是怎么应对的?
蔡华:在当下的法治发展阶段,几乎每个刑辩律师在执业生涯中都会遭到不公平的待遇。我说“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事实上是要看具体事情。律师个人受到委屈不算什么,如果是涉及到我的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和尊严的话,我觉得这个问题就很大,这个时候是不能够放弃的,一定要有所作为。用“抗争”这个词或许不好听,应该更准确地说,是锲而不舍努力去行使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保证自己的当事人免受不公平、不公正的待遇。
记得当初办刘汉刘维案件的时候,我们也是有困惑的。当时我们曾经向司法部的领导请示这样的案件律师该怎么做?我觉得司法部的答复非常有水平,也非常有哲学高度:“说律师该说的话,做律师该做的事”。这说明,司法部是信任我们是一个律师,而不是个江湖术士。
抱住:于是,你们就放心地这样做了?辩护结果您满意吗?
蔡华:刑事辩护律师主要提供的是一种服务,它是一种过程。对案件的结果,我们是没有办法去担保的,刑辩律师不能对当事人有承诺,因为你并不掌握审判权。所以说在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当中,我们觉得我们所做的一切,所发表的观点都是非常到位的。
执业将近30年,可以说这个案件是我所办过所有案件当中,庭审过程是最酣畅淋漓的。律师的执业权利,律师的尊严,乃至诉讼过程中法律的尊严,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尊重。
这个案子对我印象也很深,影响也很大。至于案件的判决结果,到底是对还是错我们不去评判它,因为已经做出了生效判决。作为一个法律人,尊重法律,尊重判决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抱住:您刚才说的,庭审辩护特别酣畅淋漓,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蔡华:比方说,我们能应用的诉讼技能,都应用了;比如说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作证,我们在发问质证过程当中时间的保障,我们在发表辩护意见当中不被打断,这一系列的环节都严格遵守了诉讼法的程序,也充分显示了主审法官对庭审的驾驭能力。
当然一开始的时候是有一些碰撞的。我们进去开庭的时候,安保人员对我们进行搜身,比进机场安检还要做得过分。作为刑辩律师,我们感觉受到了侮辱。到第四天,我就提出了抗议,后来合议庭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把这个程序给取消了。所以说,律师遭受到不被尊重的情况时,有些时候也需要进行小小的斗争。人们对你的尊重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只不过你这种斗争,一策略方法要得当,二不能超越法律,第三你也要尊重你的相对方,比如尊重公诉机关,尊重审判机关。在相互尊重的前提条件之下,你的权利才可能得以更好的保障。
这个案件从一审、二审到死刑复核,一步一步我们全部跟过来,总体上我们还是比较满意的。
抱住:据说刘维对您是特别信任的。
蔡华:确实是特别信任。刘维这个人,我现在不说他是坏人好人,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总是各有各的不同。从案件材料看,刘汉、刘维的童年到青年并不是一帆风顺,他们也和别人一样有他们自己的苦难经历。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有些事情,那完全是一种人与社会的交合问题。我跟他交流过程当中,他所表现出来的是真诚,以一种善良之心去对待人家。虽然他是被告人涉嫌犯罪,但他是不是有罪,该受什么样的处罚,是另外一回事。他在我眼里,首先是一个人,一个委托人,我以职业的精神来跟他沟通,维护他的权益。所以我开诚布公地告诉他,跟我交流不要有任何障碍,咱们都是男人!有些时候男人跟男人的交流更直接,你要相信我。现在是一个男人对一个男人的承诺,我一定会陪伴你把这个案子走到底。
他特别感动。我记得二审判决下来以后,我会见他时,他戴着手铐、脚镣,被看守民警带回去的时候回过头来含着泪说:“蔡律师,你还会来看我吗?”
我立即回答说:“别忘了,男人对男人的承诺,我一定会来的。”
……
直到现在,我跟刘维的女儿还有交往,她觉得我曾经在她父亲的最后岁月,陪伴过她的父亲,或者帮助过他父亲。
不日将推出《蔡华:法律人独立人格的缺失是导致冤假错案的根源(下)》,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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