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6-21 16:51:23>跟律师谈谈<
信用卡是银行发给持卡人在消费时无需现金支付的一种凭证。由于不需支付现金,持卡人容易透支信用卡。其中有些人把信用卡当做敛财的手段,恶意透支信用卡,这种恶意透支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要承担法律责任。
2013年5月到2012年9月,女子在工行、农行、广发、邮政储蓄、兴业银行各办理一张信用卡。2014年5月3号起,女子使用信用卡取现、刷卡等方式用于挥霍,累计透支本金共计230087.4元,拖欠利息等费用共计90452.56元。而女子在收到5家银行多次催收通知后仍长期拖欠拒不归还。2016年10月8号,警方逮捕了该女子。
法庭宣判,该女子被判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责令退赔银行损失。
该女子随后提起上诉,认为在案发后已归还了部分银行的款项,应该扣除,那她的犯罪数额就没有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而且银行明知我无业而向我发放信用卡,具有一定”过错“。
然而,法庭认为,该名女子是在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偿还的透支款息,不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只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而银行的发卡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故维持原判。
1. 该名女子在被逮捕前拒不归还信用卡的行为,确实已经构成了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条件。根据刑法的有关条款,被判刑是应有的惩罚。在此提醒广大卡友,不要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要恶意透支信用卡、不要恶意透支信用卡(非常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2. 该名女子提到,银行明知她无工作还发放信用卡给她。假设该名女子的情况属实,这些发放给她信用卡的银行对于个人申请信用卡的审核确实不严格。那么,在此次事件中,确实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信用卡恶意透支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恶意透支是信用卡业务中的主要风险形式,属于信用卡诈骗的一部分。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法律责任
在刷卡透支消费后,一定要及时还清所欠款项,否则利息会随着时间越积越多,且多次逾期还款还会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若恶意透支信用卡触犯刑法相关规定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1. 司法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的数额,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拒不归还和尚未归还的款项,不包括滞纳金、复利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2. 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法院未判决或者公安机关未立案之前,偿还了这些透支款息的,从轻处理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既依法追究那些“恶意透支”的诈骗行为,同时又发挥法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尽可能地缩小刑事打击面。
3. 在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这里面就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持卡人没有接到有关通知或者文书,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归还的,不属于恶意透支。
4. 因为恶意透支这种信用卡诈骗犯罪是故意犯罪,因此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该行为非常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占有是区分恶意透支和善意透支的一个主要界限,只有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透支的才属于恶意透支,才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中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合近年来的司法实践列举了六种情形,比如明知无法偿还而大量透支的不归还;肆意挥霍透支款不归还;透支以后隐匿、改变通讯方式,逃避金融机构的追款等。这些情形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
【声明】:本文内容转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咨询律师 离婚咨询 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