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住3楼,2楼住这一个老两口,老太太腿脚不好已经很多年了。去年冬天的时候我家的小狗偷偷跑出去,跑到2楼家里去了。然后2楼的老太太就上楼来告诉我,我家的小狗在楼下,让我去抱上来。道谢之后我就下楼去找我的狗。于是我在前面下楼,老太太走在我后面下楼。然后当我走到拐角处的时候,悲剧发生了!老太太一个没站稳跌倒了!然后我立刻联系其家人(当时她家有她老伴,身体健康腿脚灵活),将其送到医院。经诊断,老太太腿骨骨折,住院数天。在住院期间我去看望过,也给她买了一些营养品和食品!事后其家人希望我赔偿,我想了解一下我应该赔偿的比例是多少?在此次事件当中,我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求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