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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我家由于拆迁挨着公路东侧的房子拆掉了,在这个时候我三大伯家的三亩地给了我们,(也挨着公路边)之后我们在其地面上盖了房子数间,他们的曾与行为只有口头协议还有我大伯签的一张曾于白条,但是我们家边上又要拆迁了,而且是巨款,问:现在我大伯要跟我要这些钱我们怎么办?我们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现在国家出台的不动产我们是合法人还是我大伯是合法人呢?登记的时候需要我大伯去吗?如果我大伯死了他的儿女拿着房产证来要钱我们怎么办?希望各位律师大大们给与准确的回答。谢谢,本人不懂法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照你的说法来看,你大伯的土地,你家建造的房屋,土地是不允许私人相互转赠或者任意买卖的。因此,如土地使用证上依然是你大伯的名字,你大伯有权获得征收占地补偿,而对于建筑物的补偿则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获得,房屋所有权人是指房产证上权利登记人,如无房产证的,由申请建造人获得赔偿。建议与你大伯、其子女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请村(居)委会介入调解,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友好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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