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开一饭店,在一层,这房子原房东是把这房楼上楼下两层整体租给我楼上的理发店,我从其手里接手转让来的房子,合同也是和他签的,起初我转让时他说上楼从门口打一斜向上的楼梯,从空中建立一走廊连接原来楼梯的中间拐角(楼梯在店最里面)他说给我让三个平方面积,这样本来我以为可以不占用下面多少面积就答应了,后来签订转让合同后,他又说那样建筑人说走不了(一楼房高5米),所以最后在没经过我们同意的情况下 ,直接给房子打 了隔断,我想问一问,最后让其给我算这面积具体多少他不算,只是给我让了七,八个平方,再一个从开始到租房一直没让我们看其原租房合同,他在给我说时是128个平方,签合同时说给我让了三个平方,125平方,他原租房合同是123左右平方,他时间占了下面最少17个平方,所以我想问一下,这事应该怎么解决?(备注我还欠其转让费合同上备注写的是四个月还完,不过到现在还有一小部分没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