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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家培训机构签署了合同,签约的时候可以选择付培训费全款和在他们公司贷款两种方式,我选择付全款,培训机构人员表示付贷款的每个月会返还800,但是付全款的没有。但是通过特殊途径,我们得知这个款项是每个学员都有的,在合同的甲方权利与义务第五条详细说明了:培训期间甲方分3次乙方发放生活津贴,每次八百块。 然而现在,培训方我们的负责老师明确表示不会给我们这笔钱。 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