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4个月前我开车时速15码通过人流多的地方然后在俩个排档夹缝中跑出来一个小女孩撞我车上然后我立即刹车下车查看由于小女孩在哭 没等交警没报案就抱着小女孩去医院了小女孩妈妈也来了然后拍了CT什么的 医生表示没事就是擦伤以后会有疤痕在处理的时候小女孩叔叔来了而且跟我是朋友当时什么都平安的没事我还买了牛奶水果去看她小女孩妈妈觉得以后会有疤痕我说会拿点药给他擦拭然后提供了俩次药过了3个多月 现在她妈妈听别人说可以去医院打什么去疤针得由我负责全部的费用或者直接给3000块钱然后她写个条子以后与我无关联,我想请问下这样的费用或3000块钱我需要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