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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兄弟三人,早年分家时我上边的两个哥哥分家分出去了,在外边重新批了宅基地自己过去了,在家里老人还健在的时候把家里的宅基地名字改成了我的名字,前年家里拆迁改造了,因为我的院子比两个哥哥的院子大,所以现在两个哥哥觉得我应该把家里的拆迁安置的补偿款分给他们,请问这些有法律依据么?我是不是必须要分给他们?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不需要分,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建议你们兄弟之间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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