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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多年前送我的东西,现在找到我说是偷来的,要我还给他,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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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湖北武汉市]
[刑事诉讼]
发表时间:2014-8-25 17:31:11

一个朋友在2005年送了几个手表盒几块银元还有一条链子给我,那时候由于两个人关系比较好,谈朋友才送给我的。现在,今年7月份,他突然找到我家,说那些东西是他和朋友去别人那里偷来的,现在刚刚牢里刚刚放出来。要我归还原来的物品。可是9年时间过去了,他给我的那些东西都不见了,还有一个手表他说价值23万,当时送我的时候也没有说明,我也没在意,有一次上厕所掉到马桶里了。我也带他去看过那马桶,也同意大家一起捞,看能不能捞回来,可是他不愿意,我还说愿意去派出所里给他证明那东西的确送给我了,这么多年了,现在就是不见了。他也不愿意。就说叫我到时候和公安局去说好了,他回去去他们公安局说东西在我这里。请问律师,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朋友多年前偷盗所得的东西,送给你的,你并不知情该物品系偷盗所得的话,无重大过错的,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向公安机关说明相关情况,积极找寻朋友所送的东西是否还在。实践中对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如果受让人是无偿取得该财产的,无论受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所有人都有权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按个人所有财产被盗窃,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都有向盗窃犯要求赔偿所受损失的权利。在盗窃犯下落不明或无力赔偿损失的时候,双方中就必有一方要受损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一般的都无过错,把赃物从不知情的买主手中追还失主,也无非是保护失主的所有权。在法律尚无规定以前,我们的意见是:除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公共财产应另行研究外。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间的问题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应认为已取得所有权。但如果失主愿支付价金要回原物时,应当准许。  二、不知情的买主买得的赃物,如果不是从市场、商店等合法买得的,不能取得所有权。其所受损失,可以斟酌具体情况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分担。  三、如上所述,个人所有财产被盗窃,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都无过错,而且双方中必有一方要受损失,因之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应尽量采用调解方法解决。酌由失主和不知情的买主双方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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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扬理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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