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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设局骗我钱,我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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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山西太原市]
[刑事诉讼]
发表时间:2014-8-4 10:32:37

我朋友设局骗我钱,他们说打打小牌,然后又故意用激将法要我赌大的,他们用道具牌赢光我的现金7万元,我报警能拿回来吗?

律师解答
王婷律师
[重庆市辖区]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赌博行为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所有的赌资、赌具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据你所说来看,对方明显是在犯罪,以赌博的形式实施诈骗,该款项系你被骗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主张返还。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下的;(二)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三)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因此你的赌资不能要回,会被国家没收,还会受到罚款。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骗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建议你立刻报警,争取从宽处罚。《刑法》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5、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8、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9、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受害人的损失,应当将赃款予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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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铭广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8-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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