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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首先,若是对方将房子抵押给您为了保障您的抵押权,建议您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而非过户。完成抵押登记后,您作为抵押权人,享有该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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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2-31
律师解答
说的不清楚,如果是他把房子抵押给你,做好做个抵押登记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7-3-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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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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