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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欠我钱无力偿还,用两处楼房抵付欠款。我们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房款用借据抵付。签订合同时间是2015年8月5日。因这两处楼房是新楼盘当时手续不齐全,就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今日得楼盘手续齐全我去房产办理过户手续,得知欠款人还欠农民工钱,农民工起诉法院把抵付给我的两处楼盘查封了 (农民工近期才起诉的,我买卖在先得)。请问我能拿着买卖合同去法院提出解封吗?解封后我可以起诉进行财产保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