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营一家超市,四年前是我阿姨在经营,由于种种原因,将店面拿来给我爸妈经营,四年时间都是我爸妈在经营,中间也一直都没有给我阿姨转让费,而我阿姨也同意转让给我们,只是转让费的问题一直没有谈拢,不是我爸妈不同意给,而是阿姨那边一直推脱,但是还是同意算账的。因为当初接管超市的时候,货架的货物都没有算账,但是当时我们把货物差不多的钱拿给了阿姨,由于门面是租的,也是以我阿姨的名义租的,房租老板都是直接和我阿姨联系的,房租是我们给的。今年9月底到期,才交的房租。现在超市经营良好,我阿姨又说要收回去。这个可行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