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关于买房首付分期给开发商打借条的问题。去年7月30号购买的期房,说17年6月30号交房。去年开放商搞活动,搞的首付分期。首付2万元。当时就交了2万。首付全款是10万。剩下的8万。售楼部让我打了一个借条,借条金额8万。写的是买这个房子资金不足借款8万分2次还清。。银行按揭也办理下来了。我按照约定的时间还清了这两笔尾款。每次4万。每次交款他们都给打了收条。。我还完两次款之后。这8万已还清。我要求要回我当时手写的借款申请。他们说做帐了。不给你们。我想问如果不要那个借款条。我有没有风险?售楼部说到了交房的时候拿着第一次的首付分期的两万。再带上后来的2个四万的条子换取正式发票。。。。(目前是手写的那种收款收据。盖有借款公司的章子。。当时打的借条就是申请往这家公司借款的。这家公司虽然是一家人的。但是名字不一样。一个是开放商。一个是物业公司。我打的借款条是往物业公司借的,这些都是售楼部让这样写的。)。如果他们不给我打的借款条。到时候收房的时候把这3张收据换成了正式发票。。那张借款单在他们那里。我有风险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