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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前共同经营的店面,离婚时协议上写,各占50%的股份,现在离婚后,两个人在同一个店里,无法和睦合作,想让一方退出,另一方单独经营,不同意,怎么办?店面的品牌代理权是我自己的,所有的手续办理的都是我的,对方完全依赖于我在管理经营,现在协商两个方案:1.店面由我来经营,利润平分,2.一次性给他钱,让他直接退股,可坚决就不答应,偏要两人在一个店面经营怎么办?
你们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协商不成的,那你们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建议你们沟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你可以处理你的品牌店,因为当初是你以个人名义与品牌公司签订合同的,你有权处理,但应告知对方。因对方完全依赖于你在经营管理这品牌店,估计对方知道你想处理后,会有压力时,你趁机再试着沟通协商,达成具体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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