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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包括提成吗,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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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广东广州市]
[工资报酬]
发表时间:2015-9-23 16:25:06

您好,我们公司是做联通外包工程的,因为经营困难,现在公司把业务转包给个人,要我们签离职书。我是做市场方面的,有提成,但这个制度是公司内部的激励制度,没有写到合同里,前期我拿过两次提成,现在公司不想给最后一次提成了,请问我怎么才能叫公司给提成。还有公司从3月份开始就单方面降低我们的工资,每个人降低的幅度不一样,请问赔偿时的标准是按照未降低工资+每个月的平均提成算离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还是只能算公司单方面降低后的工资,谢谢!

律师解答
杨云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包括,奖金,提成等。所以提成应该属于工资范围,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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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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