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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承揽甲方车间线路安装工程,丙方为乙方工作人员,2013年1月10下午在甲方工地施工期间不慎受伤(高处坠落,磕下几颗牙,右大腿骨断成3截),甲方和乙方积极治疗,并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所有费用,但丙方手术后反悔,觉得钱少并扬言要伤残鉴定,上告法院,并蛮横抢协议。请问如果上告,乙方该怎么办?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既然你们跟丙方已经就一次性赔偿达成协议,你可以起诉要求丙方按照赔偿协议履行相应义务。不过,如果你们之间约定的赔偿款过低,而按照依法认定的工伤标准对劳动者明显有利的话,丙方可以以该协议显失公平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撤销该协议,仍按照工伤认定流程申请赔偿。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