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四岁的孩子,但是一年前老婆因为一些矛盾走了。矛盾就是她出去玩经常半夜不回家,后来就吵了一架。他父亲就来接她走了。在这期间我也因为过激对她有动手的行为。但是冷静过后也没有谈下来。2014年9月份他就走了,但现在一年多了,在这一年里对孩子不闻不问,也没有给过一分钱。我也尝试联系她,但是无果。我们有孩子的时候年龄没有满结婚年龄。当时她19岁我比她大半岁。所以就没有去领结婚证,现在的孩子户口已经上上去了。这一年多里孩子一直是我和我父母带的。
我想咨询的是:1.我是否有权利去起诉她。让她和我一起供养孩子。
2.如果我现在找别人结婚,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