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女方隐瞒怀孕事实,让我的孩子跟别人姓,该怎么处理?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吉林长春市]
[抚养赡养]
发表时间:2014-7-30 14:45:59

女方离婚的时候故意隐瞒怀孕的事实,并且离婚后,和其他人结婚,孩子现在在对方户口上,我现在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跟我姓,该怎么办?她这样欺骗能不能要求赔偿?

律师解答
陈强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女方与你离婚时,故意隐瞒怀孕事实,你并无权利要求赔偿,但是你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要求做亲子鉴定,等结果确认是你的孩子,再向法院申请要求变更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法规查询 婚姻法律在线咨询


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7-3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