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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追索赡养费的管辖法院是哪里?被告要举出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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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江苏南京市]
[抚养赡养]
发表时间:2013-12-8 9:33:36

如果我是被告,按照“原先就被告”的原则,是否应该在我的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开庭?如果其它法定继承人追讨我过世父母的赡养费,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我需要举证吗?不好意思,应该是“原告就被告”,我只是最初尽了一下赡养义务,后来就没给过父母钱。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因为你父母已经过世,如果其他继承人要起诉你支付你应该承担的赡养费,需要到你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这里要注意的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尽到更多赡养义务的人可以继承更多遗产份额,对于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已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要求其支付合理费用。追索赡养费的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的民事诉讼管辖一般原则,但是你父母已经过世,该案已经成为普通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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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执业机构: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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