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我爷爷可以立这样的遗嘱吗

photo/s/13711053030193.jpg
提问者:43tgerstg
[江苏宜兴市]
[财产继承]
发表时间:2013-6-20 8:45:48

我爷爷已经八十九岁了,不知道哪天就走了,因为我爸爸和小姑姑尽到的孝心最多,大伯和二姑姑长年在外,几乎不回家,也没给过爷爷钱,奶奶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了,我爷爷想立一份遗嘱,以后把财产百分之七十给我爸爸,百分之三十给我小姑姑,请问可以吗,哪些情况下遗嘱是无效的?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爷爷所立遗嘱有效。立遗嘱人有权处理去世后的财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就是有效的。如果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到了他人权益,则该内容无效。根据《继承法》《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形包括: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又有了行为能力,仍属于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无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实践中,对遗嘱能力的确定还应注意几种情况:(1)间歇性精神病人,精神正常时,所立遗嘱有效,发病期间所立遗嘱无效;(2)精神病治愈后的成年人,所立遗嘱有效;(3)被诊断为痴呆症及年老而神志不清的人所立遗嘱无效。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遗嘱中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4、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内容应认为无效。


欢迎到云法律网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云法律  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助手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

参考资料:《继承法》
执业机构:北京高朋(杭州)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6-20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