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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12-2 15:07:15
男方和女方婚后房产一套 离婚后公证书上已经写了房产归男方(由子女继承) 男女双方有儿子 离婚后 男方再婚 有了女儿 男方想修改遗嘱 重新分配这套房子 女方有权利介入干涉吗 或者儿子有权利介入干涉吗 现在面临这套房产拆迁 分配上女方有权利介入没有
律师解答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当初女方以将房屋留给子女为条件放弃房屋的所有权,可以视为一个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现在男方想要更改房屋日后的归属,那么女方可以以此为由,要求重新分配财产。但如果房屋按合法的分配方法分配给男方,公证处的协议仅是遗嘱的形式,那女方就无权干预男方对自己遗产的分配,男方有权决定自己遗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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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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