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如果您的丈夫离开住所地未满一年,那应当向您丈夫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您丈夫离开住所地满一年,那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在您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你们男方离开前您们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不管您丈夫离家多久,您都可以在您的住所地起诉,如果法院不受理,您可以选择上诉。由于您的丈夫对您家暴,建议您收集证据,在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民诉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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