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使用箱式货车偷偷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及车辆被汝阳警方民警在盘查工作中发现查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和没收了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
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的“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中,1月8日中午,汝阳县公安局内埠派出所在大安设置卡点进行治安盘查中,忽然发现了一辆挂着地方牌照的箱式货车闯过卡点一路向内埠方向驶来,民警驾驶警车紧紧追赶,这辆箱式货车出内陶营后,又拐到了小店镇小寺村,当这辆箱式货车驾驶员正在给一家商店卸货时,被追赶而来的派出所民警对其所运输的货物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箱式货车来竟然装着20箱烟花爆竹。
派出所民警将家住刘店镇枣园村的违法行为人薛某星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在证据面前,违法行为人薛某星不以为然,声称他是给他人捎的货。
依照《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薛某星予以行政处罚10000元,并将非法运输的20箱烟花爆竹予以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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