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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解析一女子认干娘骗取147万获刑

时间:2014-10-6 13:42:19>跟律师谈谈<

 

     一女子心怀贪欲认干娘,在骗得干娘的信赖后,短短一年时间内骗得147万元。29日,记者从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得悉,该院近日一审审理了此案,以欺诈罪判处被告人徐丽(女,39岁)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案情解析
 
  编造各种谎言骗得147万元
 
  记者了解到,徐丽的户籍在宜春,但现住在南昌市西湖区。自2012年,徐丽与张秀梅一家慢慢熟络了

起来。跟着联系的拉近,当年年底,徐丽认张秀梅为干娘。张秀梅非常喜爱徐丽这个“干女儿”。
 
  依据法院提供的材料,记者发现,徐丽骗钱的理由大多与房产、儿子上军校有关,每次骗钱数额均在3

0万元(含)以内。时间段分别为2013年的1月、4月、11月,其中仅4月份就骗得了3次,共计77万元。据悉,

147万元除15万元借给其兄弟外,其他都被徐丽挥霍掉了。
 
  徐丽骗钱的具体情况如下:案情解析
 
  2013年1月,对干娘谎报其在豫章桥有内部房,仅需20万元一套。月底,张秀梅拿出40万现金交给“干

女儿”(两人各买一套)。待干娘问起房子的事情后,徐丽谎报钱用于其子上军校疏通联系了,并骗干娘说

自个银行卡有200万元定时,12月底到期,到期便还。
 
  2013年4月,徐丽先后以“儿子上军校疏通联系需要钱”、“做生意需要钱”、“儿子上军校疏通联系

仍需要钱”为由,从张秀梅那骗得77万元,除15万元借给其兄弟外,其他都被徐丽挥霍掉了。
 
  2013年11月,徐丽又谎报其哥哥是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商,且其有一套120平方米的指标房急于转让,30万

元便可。张秀梅先后经过转账、现金的方法将30万元交徐丽。
 
  以上款项,徐丽均写了借条。
 

  法院案情解析

 
  其行动已构成欺诈罪
 
  2014年1月22日,徐丽在张秀梅家中被民警抓获归案。4月17日,徐丽的妈妈赔偿张秀梅30万元。
 
  张秀梅在徐丽妈妈的恳求下,出具了收条和谅解书。同日,张秀梅还出具声明书一份,表明前后被徐丽

欺诈了147万元,因收到徐丽妈妈代为偿还的30万元,现张秀梅仅仅对徐丽欺诈其总金额其中的30万元表明

谅解。
 
  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拟现实、隐瞒真相,先后五次共骗得别人

147万元人民币,数额格外巨大,其行动已构成欺诈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现实和罪名建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徐丽家族主动退赔了30万元赃物,被害人对退赔的30万元赃物表明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

人徐丽对主要犯罪现实能照实供述,其对行动性质的辩解不影响坦白的建立,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

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吴云、涂克洪、信息日报记者袁思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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