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1个部门制定的《福建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出台,并向全省下发。《方案》明确了中小学生欺凌的界定,提出了预防的具体举措,规范了处置程序,对学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确了惩戒措施等。
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门教育方案并监督实施欺凌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针对欺凌事件的不同情形予以相应惩戒。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
《方案》还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正确识别学生欺凌,严格区分学生欺凌与学生间打闹嬉戏行为。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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