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情大如债,收来送去皆“受伤” 。石首市调关镇居民纪某就尝到了这种苦头,为了200元人情钱,他与昔日朋友不仅反目成仇,还要赔偿对方各种损失三千元。1月16日,石首市公安局调关派出所调解了这起奇葩的“人情案”。
元月初的一天上午8时许,石首市公安局调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调关菜场有人打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两个似“斗鸡”一样还拉扯扯的中年人分开,带到派出所调查。经查,事发当事人纪某和马某系朋友关系,几年前纪某家中办喜事 ,马某去送了两百元“人情”。后来,后马某受伤,纪某一直没去探望,为此马某一直忿忿不平。事发当天,马某到菜场纪某摊前买了三只母鸡,一共240元。付款时,马某提出只付40元,其余200元抵“人情钱”,纪某不肯,称是“两码事”。由于言语不和,双方冲突升级引发扭斗。马某年过五旬,加之身体本就有伤,此次又“吃亏”,引发新伤。
得知情况后,调关派出所民警一边送伤者治疗,一边在调关菜场进行走访调查。由于当事双方均有过错,民警本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多次上门与两人沟通。1月16日,在民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均能接受的和解协议,纪某赔偿对方各种损失三千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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