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南京街头女子强抱他人孩子

南京街头女子强抱他人孩子

时间:2014-5-31 20:31:41>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律师报道,昨天下午5点多钟,家住秦淮区红花地的崔女士带着2岁大的女儿在洪武路396号附近的人行道上练习走路。孩子刚会蹒跚地走步,为了锻炼女儿独立行走能力,崔女士走在前面,让女儿跟在她身后,母女俩大概就两三米之遥。

“让女儿学步时,我虽然走在前面,但还是不时地回头看她,突然听到孩子哇一声哭起来,我以为孩子跌倒,回头一看却被一名陌生妇女抱起。”崔女士说,当时她迅速上前一把拉住那名陌生妇女,并把女儿夺过来。崔女士大声问那名妇女:“干吗抱我的孩子?”这时,过路人听说这情况也围住那名陌生妇女并报警。

随后,秦淮巡特警赶到现场将那名妇女控制,该妇女身边带着一个无纺布袋,现场询问时,陌生女子称:“以为这个孩子没人要了,我就准备把她抱回老家抚养。”现场围观者斥责她,小孩妈妈不就在前方,怎么随意把人家小孩抱走呢?该陌生女子还自称是泗洪人,姓石,说在南京找工作的,但一直没找到。随后,这名妇女被民警送往洪武路派出所调查。

昨晚,记者从秦淮警方获悉,从谈话上看,初步判断抱小孩的妇女精神有问题,具体情况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核实。民警提醒家长,在公共场所让两岁的孩子跟在大人身后学步,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家长带着儿童出门不要让孩子脱离自己视线。

    

    欢迎到云法律网 法律咨询qq 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南京街头女子强抱他人”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