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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起诉“猎豹”:因“WIFI”引起的的争端

时间:2014-5-16 15:45:41>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在线消息:用户在安装“猎豹WIFI”后,便无法使用“360WIFI”产品。“360WIFI”产品的开发者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和奇智软件(北京)有限公司共同将“猎豹WIFI”软件的开发运营者,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和北京金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奇虎、奇智公司诉称,两原告于2013年6月推出“360WIFI”产品,用户只需把360随身WIFI插到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上,不用任何设置,就能把连接有线网络的电脑转变成接入端,实现与其他无线终端的网络共享。产品推出后,市场反应良好,累计销售超过500万台。现两原告发现,由金山安全公司开发、金山公司分销的“猎豹WIFI”软件,阻碍用户安装使用原告开发的“360WIFI”产品,造成用户在安装“猎豹WIFI”软件后,无法正常使用“360WIFI”产品。

  两原告认为,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利受法律保护,两被告阻碍原告向用户正常提供产品服务,破坏原告“360WIFI”产品的正常功能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被告金山网络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以消除不利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1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分析: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该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否则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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