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专挑路边电动车下手,短短几天时间竟偷走43块蓄电池。近日,这个“蓄电池大盗”在集美区人民法院受到审判。
今年年初,集美区接连发生多起电动车蓄电池被盗事件,多辆电动车的蓄电池不翼而飞,给群众的生活造成较大困扰。
经查,这些蓄电池都是龙某偷的。他来自湖南,35岁,无业,案发前暂住在集美区。龙某因没有工作,囊中羞涩,看到大街小巷中随意停放的电动车,就想出了一条“生财之道”——偷电动车蓄电池。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龙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可计价值达人民币3014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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