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刑事案例>厦门一男子窃电2万元获刑 并处罚金6000元

厦门一男子窃电2万元获刑 并处罚金6000元

时间:2017-7-16 20:56:47>跟律师谈谈<

偷鸡不成蚀把米,海沧区的胡某某雇人对电表动手脚偷电,涉及电费19709.63元,最后不仅被判盗窃罪,还被处罚金。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胡某某作出判决。

法院审核查明,2014年7月12日以来,被告人胡某某对位于海沧区东孚街道某村庄一电表箱内的电表动手脚,雇人破坏表计计量、改动表计内部结构进行窃电。截至2017年1月5日,胡某某所窃电量为27366千瓦时,所窃电费为19709.63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擅自修改电表的方式盗窃电力,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近期来,海沧区共有3人因窃电行为构成盗窃罪。另有被告人周某某、叶某也因为以同样的方式进行窃电被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刑。

 

欢迎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网  公司法  云法律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厦门一男子窃电2万元”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