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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来例假乘车未让座 遭老人殴打出血

时间:2014-1-25 13:58:19>跟律师谈谈<

   1月23日晚8点半,段小姐在长沙火车站送完同事后,跟另外两名男同事一同坐上了一辆7路公交车。因为火车站是始发站,乘客上车后还有不少空座位。

   上车后,段小姐跟着同事一起坐在了老弱病残孕优待座上。因为来了例假,又上了一天班,身体很疲乏,她便靠在座位上,看着窗外“放空自己”,其间还打了会儿盹。

   大约20多分钟后,处在发呆状态的段小姐突然感觉脑袋右上方被重重地敲了一下,她说当时以为是熟人,摸着头扭过去一看,发现身旁站着一个身穿深色外套的五六十岁的陌生男子,男子质问她为什么不让座。这时,她看到对方身边站着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就赶忙站了起来。

段小姐觉得很委屈,当时就跟男子理论起来。

“你干吗打我?”

“要你让座啊!为什么不让座?”

   湖南龙骧巴士调度室监控录像显示,时间为晚上9点03分。

段小姐说,虽然自己已经起身让座,但对方并没有消停的意思,继续用长沙话骂她。她正与对方理论,没想到,男子的拳头又飞了过来,用力打向她的嘴唇,“我当时整个人都蒙了。”段小姐说。

“如果看到抱小孩的妇女,肯定会让座的”

   公交车的监控画面中,段小姐一边摸着被打的头部,一边大声哭喊着。随后,她拿出手机对着男子拍了一张照片。车子到达安贞医院站后,打她的男子快步下了车,几秒钟后,“哭得不成样子”的段小姐也跟着下了车,模糊的泪眼中只看到对方进了一家商场。

段小姐说,因为在车上“情绪崩溃”,下车后,她才发现嘴唇出血了,感觉很疼。

   1月24日上午,记者见到段小姐时,她的上嘴唇依然肿得很厉害,里面已经充血变成了深紫色,穿的羽绒服的左袖子上,密密麻麻地留着好多大小不一的血点印子。

“真的又气愤,又委屈。”段小姐说,平时自己坐公交车都会让座,“我当时太累了,确实没留意车上的情况,要是看到那个抱着小孩的妇女,我肯定会让座的。”她说,“让座是应该的,但可以轻轻地拍我一下,或者语言提醒啊,这么粗暴地动手打人就太过分了。”

  1月24日下午,段小姐前往长沙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直属一大队报了警,并登记了相关信息,一位姓李的警官表示,将会进行取证,做进一步调查。

云法律网律师说法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比较严重的,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殴打他人触及犯罪的,依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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