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定金”与“订金”常让人混淆,二者仅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却大不相同。到底哪种能退、哪种不能退?近日,江西省莲花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相关案件。
【案件回顾】
2025年3月20日,原告计划向被告购买一辆大货车。经实地查看后,原告认为车辆状况尚可,遂向被告支付1万元作为购车意向金。然而后续双方因交易细节未能达成一致,原告要求被告退还1万元,却被拒绝。
原告认为,这笔钱是“订金”而非“定金”,且未给被告造成损失,被告无理由拒退;被告则辩称,该笔款项是“定金”,因原告违约未完成交易,按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且原告的违约行为导致车辆在此期间无法出售给第三人或正常营运,造成了实际损失,应由原告承担。
法院受理该案后,梳理双方的意见后,发现该案争议的焦点就是原告缴纳的1万元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一般情况下,订金是可以退回的,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
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当合同不能履行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应当归还订金。而定金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可以退回,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
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义务,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给付定金方也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该案原告诉称自己缴纳的是订金非定金,而被告则认为是定金而非订金,但双方都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该笔钱到底是订金还是定金。
因此,经过庭审后,法官召集双方进行庭后调解,耐心的与原、被告释理明法,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退回原告5000元并当场支付。
【人民说法】
法官提醒,订金与定金虽音调相似,也只一字之差,但是意思确相差甚远,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在缴纳资金的时候应约定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是否予以退回,明确自己到底缴纳的是“订金”还是“定金”,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来源:人民网-江西频道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网 公司法 云法律